在微信群爆粗骂人后销号,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

06.05.2022  10:54

大洋网讯 在信群爆粗骂人后销号?4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卢某(化名)发表案涉言论侵害了事主的名誉权,向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 9600 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0 元。

年逾70多岁的退休医生陈先生,因为去年11月4日在市某协会微信聊天群质疑某产品质量问题,群内昵称“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高*”在该微信聊天群粗言辱骂、诽谤陈先生,陈先生愤而将“高*”告上法庭。陈先生发现,“高*”骂完陈先生后,该微信就销号了……

庭审过程中,原告申请证人到庭作证,拟证明上述微信群中昵称为的“高*”微信用户即为本案被告卢某。

经法院发函调查,微信号昵称“高*”亦为被告卢某注册的微信号。手机号码原机主姓名为卢某,开户时间为2010年,该号码已于2021年11月办理销户手续,目前为正式销户状态。

法院认为,卢某故意使用案涉微信“高*”辱骂原告,又于隔日注销了该微信号捆绑的手机号码,并在诉讼中否认该微信号为其本人注册。被告该上述种种行为,表明其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法院认定卢某发表案涉言论侵害了原告陈先生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遂判决卢某向陈先生出具书面致歉声明,向陈先生赔偿维权合理开支 9600 元,向陈先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0 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