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全国首试微博视频直播审案 杀妻被告人当庭认罪

05.06.2015  11:10


广州中院全国首试微博视频直播审案  杀妻被告人当庭认罪

来源:南方日报

 

   

 

继率先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全面开启网络庭审直播、网上立案和网上送达后,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浪微博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予以庭审直播,由此开启了审判直播同时可转发互动的先河。据介绍,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全程视频直播庭审,在全国尚属首次。

 

该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担任审判长主审。有法学专家表示,法院院长带头将庭审直播的司法公开形式,将司法公开向前大大推进一步,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杀妻被告人当庭认罪

 

4日9时30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君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通过数字化审判庭,该案实现在法院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同时视频直播。

 

笔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尽管被告人刘君自愿认罪、法院还是按照最严格的刑事审判规则进行细致审查和质证。

 

刘君现年33岁,广东韶关籍。与其他杀人犯不同,一开庭刘君就泣不成声。对起诉书指控他杀死新婚妻子一事,他供认不讳。据庭审还原事情经过显示,2014年5月22日下午,在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路的一栋出租屋内,突然传来女子呼喊救命的声音,房东赶到后敲门,结果越敲门,屋内的刘君却因为担心妻子逃走而痛下了杀手,将妻子砍死在门口。

 

据刘君供述,2014年2月29日,经双方亲戚介绍,刘君与认识不到两个月的李雪琴在老家韶关结婚。然而,喜庆的日子仅持续了3天,妻子的前男友王某明就找上门来大闹一场。

 

起初,刘君相信了妻子不再与前男友来往的保证,将每个月的工资如数上交。然而,时隔不久,刘君竟然收到了王某明的骚扰短信。对方称,与其妻子李雪琴仍有来往,两人还有一起开房的视频。

 

2014年5月21日下午,刘君与李雪琴因婚外情问题发生冲突,李雪琴大嚷着要和刘君离婚。刘君丧失了理性,他先是拿水果刀威胁妻子,声称要离婚就一起去死,但是水果刀没有吓住对方,最终刘君将李雪琴砍死。

 

值得注意的是,刘君事发后在原地等候民警,属于自首。在自首前,他打电话给死者的表姐,将钱包扔给死者的表姐夫,让其帮忙把自己所欠债务还上。“在自己性命攸关时刻,还想着欠债还钱,可见,被告绝非罪大恶极之人。”刘君的辩护律师这样评价。

 

辩护人请求适用新规

 

笔者在庭审现场看到,由于刘君的亲属没有为他聘请律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他指定了由广东国道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律师,为他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刘红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称,本案中的被害人李雪琴存在明显过错,李雪琴与刘君结婚的原因仅为两个,一是与家人斗气,二是没钱。李雪琴此前未婚育有一女,已6岁。婚后不足一星期,刘君发现李雪琴仍与前男友保持密切联系,而该男曾多次发骚扰信息给刘君及其家属,甚至将其与李雪琴开房约会的信息、视频发给刘君。因李雪琴发生婚外情,导致刘君长期压抑积怒,最终“扬言改嫁”导致刘君精神崩溃,长期积累的愤怒爆发,决定与李雪琴同归于尽。

 

辩护人表示,被告人犯罪的另一成因源于民俗观念及家庭压力所迫。刘君老家是个观念传统、民俗较重的地方,按当地观念,离婚是一件让全家人,甚至家族都抬不起头的丢人事。而刘君在与李雪琴结婚之前已有两次婚姻。这两次婚姻的破裂给刘君带来极大的伤害和刺激,刘君对第三次婚姻抱着善始善终的迫切希望。

 

辩护人认为,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罪行,犯罪动机不属于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突发性犯罪,应当酌情从宽处罚。因此,恳请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在十年以下判处刑罚,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被告人能够尽其所能去弥补所犯下的过错。

 

经一上午的庭审,本案审判长、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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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开通上百微博

 

“以微博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微博直播堪为人民法院连接公正与公信的桥梁。”广东省法学会有关专家认为,广州中院在全国首次以视频方式微博直播,具有无可比拟的即时性和真实性。

 

据了解,目前,广东法院系统已开通上百个官方微博,拥有粉丝或听众500多万。从广东高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民调结果来看,越是了解法院的人满意率越高,越不了解的人评价越低。微博作为网络平台,传播力和影响力不可估量,其与司法公开相结合,让民众进一步理解司法、信赖司法,从而增加司法的公信力。此次微博庭审直播起了非常好的头,法院应当在司法公开的道路上继续大踏步前进。 (刘冠南  黎美琪  刘怡仙  马伟锋  马英)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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