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奇葩报警

22.06.2018  10:11

  日前,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一奇葩报警——一3岁孩子骑童车绊倒了一名广场舞大妈,双方均皮外伤,大妈坚持以“交通事故”来报警处理。交警:玩具车不属非机动车,建议协商。

  点评:既然均为皮外伤,双方大可各退一步协商解决,避免浪费警力,大妈坚持报警未免小题大做。当然,孩子家长也应尽到监护责任,做好防护措施,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子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