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标准不能降
中新社广州9月7日电 (程景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9月6日至7日在广东出席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并在佛山市就地方人大工作进行调研。
张德江说,地方性法规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关键是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当前要落实好立法法的规定,扎实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明确步骤和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标准不能降低,底线不能突破,坚持“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确保立法质量。
张德江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立法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
他指出,要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理念,尊重改革发展客观规律和法治建设内在规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协调做好立法工作,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格局,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在粤期间,张德江来到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详细询问立法、监督等工作情况。他走进南海区人大常委会、顺德区乐从镇人大主席团,同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亲切交谈。
张德江称,县乡人大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认真实施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参加上述活动。胡春华在研讨会上简要介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建设、地方立法情况。他表示,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立法法,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