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

28.12.2016  04:12

                                                              粤教思函〔2016〕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教思〔2016〕2号)和省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有关工作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拟在2017年“强师工程”中开展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心理健康教师能力提升项目,并采用竞争性申报方式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及要求

    按照“统筹规划、精细管理、精准施训”的原则,对全省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开展全方位、分层次、主题多的培训。创新培训模式,采用菜单式培训、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式精准施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需求、参训者已参加省级培训的学时数和工作年限,将2017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能力提升项目培训分为 高端、骨干、常规 三个层次,其培养目标及具体培训内容和要求分别是:

(一)高端培训(共5个项目)

1. 培训目标 :针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中的高端人才,围绕教育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对象的创新性、理论性和影响力,加快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2. 具体项目

      项目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程。

实施面向全省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名师培养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选拔100名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优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程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培养周期为两年, 采用导师制培养模式。第一年培养模式主要是集中面授20天(分2个阶段)和网络研修100学时;第二年主要是省内跟岗学习和省外交流等。经严格考核后,颁发“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证书,为当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

      项目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对500名参加过省级心理学相关理论或技能培训累计60学时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进行培训,旨在开阔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视野,提高心理学理论素养与研究水平,着重提升心理危机干预能力、个别辅导能力、团体辅导能力和学科研究能力,每期(班)100人,共5期(班)。方式为10天全封闭式培训和网络研修36学时。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

    项目3: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管理水平提升。

对200名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色培育培训。主要内容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和发展规划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理念等,采用3天全封闭式培训和网络研修36学时的方式进行。促进省级特色学校心理老师的专业能力提升。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申报项目相对应专业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项目4:省级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

对200名省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进行培训。旨在提升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整合的能力,在班级管理中能有效运用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技巧。同时,开展积极情绪培养和积极人格塑造等培训内容,扩宽育人理论视野和科学方法,培养高质量省名班主任。每期100人,共2期(班)。采用3天全封闭式培训的方式进行。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省、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项目5:省、市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

对300名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进行培训。每个工作室可以推荐3-5名成员参加培训。旨在提高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的心理学理论素养,着重提升班主任发现与疏导学生心理情绪的能力,个别辅导能力和师生沟通、家校沟通能力等,进而加强省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师资力量,更好的引领、辐射和带动当地班主任专业能力提升。每期(班)150人,共2期(班)。采用4天全封闭式培训的方式进行。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省、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二)骨干层次(共2个项目)

1. 培训目标 :针对参加过省、市级培训并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既具有较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水平,又具有较强操作技能和科研能力的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

2. 具体项目

项目6: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对600名参加过市级或以上心理学相关理论或技能培训累计达30学时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旨在提高心理学理论素养,树立现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新理念,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模式和方法,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每期(班)100人,共6期(班)。采用8天全封闭式培训和网络研修30学时的方式进行。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

    项目7: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成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业务能力提升。

对200名省、市、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成员和教育局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业务能力进行专项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和省的心理健康教育政策解读,指导中心负责人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工作职责,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途径和方法等。每期(班)100人,共2期(班)。采用3天全封闭式培训,结合省外工作交流等形式,帮助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开阔专业视野,带动本地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三)常规培训(共1个项目)

1. 培训目标 :针对未参加过省、市培训的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通识培训,重在转变教育观念,树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帮助培训对象在学生教育管理中运用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技巧,提升家校协作的有效性,扩宽育人理论视野和科学方法,同时提升班主任自身心理健康维护能力。

2. 具体项目

项目8: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研修。

对1300名未参加过市级或以上心理学相关理论或技能培训的中小学班主任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进行培训,拟在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分四个片区进行,每个片区培训人数约300~400人。每期(班)100人,共13期(班)。采用5天全封闭式培训的方式进行。

申报机构要求:具有心理学专业的省内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单位;或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省、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申报单位需注明申报哪个片区的培训项目,如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研修项目(珠三角)。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有效整合高校、实践基地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资源,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和制订培训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培训内容,配备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团队,充分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精准培训,精细管理,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注重培训资源整合,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培训质量。同时,申报单位应按照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规范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提交的申报方案需附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金预算及开支说明。

(四)申报有网络研修内容的单位应能搭建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具备满足培训实施的网络课程资源,能指导教师有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在线研修,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五)省教育厅、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广东省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经费标准为集中面授(跟岗阶段)按照不高于4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核拨。经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申报单位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六)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对提供虚假材料并经证实的,将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采取学员评价、机构自评、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同时,省教育厅将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作为今后有关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申报1个或多个项目,同一项目可申报1期(班)或多期(班)。

1.  纸质文本申报。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5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X单位申报X项目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培训项目申报书。

2.  网上申报。

本项目须在广东省教育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按下述办法进行网上申报。点击广东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gdedu.gov.cn)右下角—— “服务通道”——“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zxzj.gdedu.gov.cn进入“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输入  “账号”和“密码”登陆——“我的事务”——“在线申请”——归口处室列表“思想政治教育处”——“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在线申请”——按要求对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上传申报材料必须在2017年1月3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要求按照一份申报书一次申报进行操作,不能将所有申报书打包申报。“上传附件”环节的上传材料为各项目申报书,须使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扫描版。广东省教育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运维电话:13631344542,QQ:2960535079。

广东省教育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所有单位账号均由广东省教育厅分配,每个单位分配一个经办账号和一个财务账号,其中经办账号负责业务申请,财务账号负责本单位业务初步审核和单位基本信息管理(登录后需先将单位信息补充和完善,否则无法正常进行在线项目申报)。各高校、地市教育局账号及密码已经下发至各单位,并在财务Q群共享,请向各单位财务部门咨询。

(二)组织评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先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要求择优推荐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项目。

(三)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和推荐结果,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下达资金。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计划,并按规定呈批。根据审批结果,下达资金。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汪芸、钟凤萍;电话:020-37627818,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或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dedu.gov.cn/)查阅下载。

 

附件:广东省2017年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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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