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纳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项目

25.09.2015  19:29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法治宣传志愿者的积极性,引导广大流动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更好地为建设法治中山、幸福和美中山作贡献,中山市司法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时数管理及积分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积分项目正式纳入我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项目。

        《通知》对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积分申请条件、积分标准以及开具服务时数登记证明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近5年内,在广东省范围内作为志愿者参与司法行政部门或普法办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培训、讲座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活动,服务时数满50小时的,可积2分,最高分限为10分。在中山市内参加法治宣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再积2分,额外积分最高限为10分。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因参加与法治宣传、人民解调、法律援助等相关活动(比赛)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不同等级予以计算积分。今后,符合积分条件的法治宣传志愿者可按照《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到市普法办公室开具相应的积分证明。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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