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环境税立法先行 有助落实污染者当责原则
【吕忠梅,全国人大代表,中南财经政法环境法教授】环保是我的专业和30多年的研究领域,也是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在去年推动《环境保护法》通过、最高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出台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保护、环境公益诉讼等,会就这些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
1、关于环境税立法。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对于当今中国,我们面临的环境资源问题,既有过去三十多年快速发展留下的巨大欠帐,也有中国还要继续发展必然带来的新问题。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律,即便是现在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生态环境的恢复也有一个过程,因此,我们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应该也必须是积极、乐观而理性,遵循生态规律,持之以恒,既不要指望一蹴而就,也不能灰心丧气。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最先进的理念指引发展、以最坚定的决心调结构转方式、以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我们将生活在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美丽中国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环境税立法先行,是利用市场机制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新环保法确立的污染者当责原则的具体制度安排。过去,环保法规定的排污收费制度,体现的是环境保护行政机制为主的理念,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措施中,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环境税就是利用市场机制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据悉,目前国家有关部委2014年组成专班研究制定环境税法,已经提出了建议稿草案。我相信,环境税法的出台,对于提高污染者违法成本、减轻社会治理污染负担、筹集环境保护资金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当然,征税权是国家权力,关乎公民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万分慎重,尽管为环境保护征税目的正当,但也必须充分考虑税赋公平,统筹各种利益关系,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分步推进。
2、关于“环境保护,贵在坚持”,以及必须“铁腕治污”。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对于当今中国,我们面临的环境资源问题,既有过去三十多年快速发展留下的巨大欠帐,也有中国还要继续发展必然带来的新问题。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律,即便是现在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生态环境的恢复也有一个过程,因此,我们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应该也必须是积极、乐观而理性,遵循生态规律,持之以恒,既不要指望一蹴而就,也不能灰心丧气。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最先进的理念指引发展、以最坚定的决心调结构转方式、以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我们将生活在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美丽中国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