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在路上两个月 最后送到哪儿去了?

17.07.2014  12:45

  陈先生的货物物流追踪截图。

  本报讯 (记者刘文彬、吴城华)快递变“慢递”,最后还消失了。石碣的陈先生昨日投诉称,他两个多月前寄往陕西的快递,到现在对方都还没收到,但网上的投递记录却显示“已签收”。

  货没收到却“已签收

  陈先生在石碣一家生产畜牧养殖相关产品的工厂做销售经理,工厂今年才从哈尔滨搬到东莞。4月26日,陈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向陕西宝鸡的客户寄出三个包裹,货物总值约11000元。可两个多月过去了,客户仍没收到货物。

  “可是快递记录却显示对方已经签收了。”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这三个快递单的投递记录。投递记录显示,货物4月26日发出后,于5月1日被当地的快递公司“安排投递”,可是直到5月22日才“投递并签收”,并于6月24日再次显示“投递并签收”。

  “客户那边完全没收到,签收人也没有显示是谁,这不合理啊。”陈先生表示。

  客服:如丢失可申请赔偿

  昨日,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快递公司客服。客服工作人员称,快递记录之所以显示历时两个月,是因为当地乡镇无法录入投递信息,需要每个月定期回县城集中录入签收记录,所以应该是5月份就进行了投递。

  对于快递物品是否遗失的问题,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还需要调查。“如果的确遗失,而发货方又购买了保价服务,那么公司会按照保价金额对客户的损失进行赔付。即便是没有购买保价服务,如果客户能提供对货物价值的认定,我们也可以申请对他进行赔付。”该工作人员称。

  当时发货时,陈先生并未购买保价服务。“我现在不想要什么赔偿,我就想要一个说法。”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货物丢失,陈先生公司跟陕西客户的关系一度闹僵,“赔钱不是关键,解决货物丢失的问题才是关键。

  快递公司应提供签收底单

  广东说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长明表示,如果收件人的一方的确没有收到货物,而网站信息又的确显示签收过,那快递公司就应提供签收底单,以此来说明收件人到底是否签收过。

  吴长明表示,现在好多快递公司对“本人签收”这一点做得并不规范,他人代签的情况很普遍,“一旦发生问题,这些不规范的做法也并不能成为快递公司推卸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