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递小哥骑电动车送货被定为"合法" 街坊有无意见?

01.04.2016  10:07

好:“五禁”出重拳 忧:“五类”有损招

前天,海珠区广州大道南附近,执法人员对违规“五类车”进行没收查处。记者邵权达 摄

查处“五类车”。记者邵权达 摄

从“五类车”上卸下的快递。  记者邵权达 摄

五类车”“割了又长”“越割越长”怪圈待破

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拟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创设“五禁”管理制度(“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营运”)。在经历多年整治后,将“五类车”的整治纳入法律框架,“五禁”能否打破“五类车”治理“像割韭菜一样,割了又长”的“怪圈”?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栋 署名除外

执法现场:“五类车”被扣 夫妻暴力抗法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越公宣、龚宣)广州越秀警方昨日通报,3月30日,越秀警方联合白云街道办事处、东山交警大队在沿江东路、东湖路一带进行“五类车”整治,执法中遭“五类车”车主廖某夫妇持菜刀、自制铁锁暴力抗法,导致执勤民警身体多处擦伤。越秀警方将两人依法刑事拘留。

3月30日16时许,联合整治工作人员在东湖西路发现一辆三轮车,于是民警上前要求三轮车车主一齐到执勤点接受检查。这时三轮车车主廖某夫妇先后强行坐上三轮车阻碍民警执法,廖某还从三轮车拿出自制铁锁对抗,其妻子申某则返回档口取出菜刀,企图阻碍民警执法。

现场执勤民警随后夺下廖某手中的铁锁,及时将其制服,而申某手持的菜刀则被其他执法人员夺下,过程中由于廖某强力反抗导致民警左手多处擦伤。随后,执勤民警在支援警力的协助下,将廖某、申某夫妇带回派出所处理。

目前,嫌疑人廖某(男,28岁)、申某(女,29岁)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越秀警方依法将两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快递小哥说:

网开一面”松了口气 仍然担心限制太严

有市民提出疑问,禁止电动车后送快递、送餐等配送服务怎么办?对此条例草案拟规定,“邮政、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规定区域范围、规定行驶线路、规定上路时间、统一车身标识、安装GPS等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手段。

条例草案对快递、邮政等行业“网开一面”让不少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松了一口气。

据了解,电动三轮车装货量大,又比货车轻便,是很多快递员的最佳选择,“有的小区压根就不让货车进去,电动三轮车进出就方便多了。

据悉,一般一个快递员一个工作日的送货量在120到150单左右,为了及时送货,不少快递员都是自购电动三轮车送货。快递员小陈自己花2500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小陈说,不用电动车,意味着每次配送的快递数量减少,在配送站和目的地之间奔波的次数增加;同时,也造成配送效率的降低。

对于条例规定要符合国标,要在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小陈还是有些担心,因为有些快件本身会存在超长超重的问题,比如一些大件物品,很容易会超出标准,运送这些物品的电动车可能不太容易符合国标,而且送快递的时间也可能会和规定时间、路线有冲突。

他认为,统一车身标示、安装GPS监控设备,可以防止出现事故后逃逸行为,但在具体操作上可否根据实际来确定管理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到送水、送报等公益服务行业的需求。

电动车经营者说:

如果真的禁售禁行 我们肯定要转行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萌)近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电动自行车实体店发现,私自改装、拆除限速器等行为非常普遍。面对《条例(草案)》,有档主表示打算转型做自行车生意。

能不能把限速器拆了,后座加个行李架?”在番禺大石附近的一家×凯电动车专卖店,一位20多岁的年轻小伙正在对电动车进行改造。交谈中,他告诉记者,他最近刚买了一台新的电动车,正在接单快餐外卖的生意。“如果不骑快点怎么能抢单呢?”在他的要求下,老板将电动车出厂时自带的限速器拆除,并在后座上焊接了一个长宽各半米的合金行李架,共收了100元手工费。

电动车开久了电瓶会老化、蓄电能力不足,面对这种情况,专卖店的老板往往让车主更换电瓶。“如果是原来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电瓶,一组要400元,两组就是800元;但要是换别的小品牌,一组是300元。”在价格的诱惑下,不少车主都选择了不知名厂家生产的电瓶,至于新换上的电瓶是否有国家CCC认证、是否和原来的电机相配套,很多车主都并不知情。

如果真的禁售禁行了,那我们肯定要转行。”位于老城区海珠区新滘东路的某电动车专卖店经理表示。“估计这两个月我要亏一两万。

与此同时,一些专卖电动车的老板也表示以后将只开网店。“我们将店铺改成仓库,通过网店接单物流发货,又能怎么禁止呢?”天河区长湴市场附近一位老板告诉记者。

老民警说:

五禁”或能破整治“怪圈

一位多年参加整治的民警认为,对目前“五类车”整治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规范,将“五类车”的整治纳入法律框架,或将进一步推进“五类车”的治理。

比如加强生产、销售、拼改装、加油等前端环节的管控力度,可以强化源头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五类车”。

与此同时,进一步试行“便民车”或可挤压“五类车”生存空间。据了解,目前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等区在城郊与地铁之间尝试开通了“交通便民车”,也可挤走“五类车”的空间。

而对于特殊行业的刚性需求,比如批发市场的货物运输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整体搬迁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批发市场货物配送车管理使用制度。比如在广州的白马批发市场,已经开始试点集约型的配送方式,物流公司直接驻点专业市场,先将各商家要运送的货物进行集中,然后通过货物配送车的形式进行统一配送。

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五类车”治理专业人士,并采访了电动车销售店、“五类车”驾驶人员等多方相关人士。通过实地探访,记者发现在“五禁”规定将有效整治“五类车”乱象的同时,也有“五类车”车主提前想好应对“损招”。有关部门在未来执行新规的同时,也要对这些“损招”见招拆招,彻底清除“五类车”存在的各种土壤,堵住各种漏洞,不给他们可乘之机,还市民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