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被“限制出境”申请行政复议获政府回应

13.02.2015  20:23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0次庭审、4次死刑、8年未决。一直被受关注的“念斌投毒案”终于在2014年8月有了结论。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起事件。2006年7月,福建平潭2名幼童因食物中毒死亡,12天后,邻居 念斌 被认定投毒。随后,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 福建省高院 先后四次判处念斌死刑。直到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重获自由后的念斌随后到北京治病。2014年11月,念斌 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获知已被平潭公安机关限制出境并重新立案侦查。无罪释放为何又成嫌犯?2014年12月12日,念斌就此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介绍,念斌获释后,身患多种疾病,赴北京治疗后,有香港方面的精神疾病专家,愿意免费为念斌治疗,2014年11月,念斌在办理港澳通行证准备赴香港治疗时获知已被平潭公安机关限制出境并重新立案侦查。2014年12月12日,念斌就此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念建兰:北京住院这段时间,治疗费用是网友、律师和我们自己举债筹措的。香港曾经帮我的那个专家就找到了香港一个著名的精神学科的专家,他们愿意免费为念斌治疗。11月14日去出入境办港澳通行证,他们告诉我说,念斌是犯罪嫌疑人,我想可能是信息滞后,以前的档案留底,我就等了8天之后,再去,最后,明确告诉我念斌已被平潭公安限制出境,现在还是犯罪嫌疑人。 因此我们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很遗憾,昨天我们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

  据念建兰提供的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记载:

  申请人念斌认为被申请人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拒绝为其办理出入境证件违法,于2014年12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于12月24日补正相关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念斌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向申请人核发出入境证件。

  该行政复议决定书记载: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4日和11月22日两次到被申请人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经被申请人核实确认,申请人系平潭县公安局通报备案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办理出入境证件。被申请人依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规范,对申请人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将原因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未予受理,并未进入审批、签发程序。

  另:本机关于2015年2月4日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听证审理申请,本机关审查后认为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可查清案情,不必以听证方式审理此案。

  被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使用依据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念斌律师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是一个维持的复议决定,按照现在还在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复议机关只要维持,它就不作被告,这个案件当中就由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处来作被告,所以这个案件要到基层法院去起诉。我是今天给他起草了起诉状,然后用邮件发给了念建兰,上午她说那边签了字已经寄过来了,这里可能会在明天或后天收到,然后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