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怀集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1.07.2017 21:4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7〕9号
怀集县人民政府:
由肇庆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怀集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怀集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怀集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软实力,加强教育管理,促进内涵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1.07.2017 21:45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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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督〔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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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督〔2017〕13号
韶关市武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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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督〔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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