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27.09.2015  07:56

本报评论员 张天蔚

反腐是众望所归,看到曾经在台上道貌岸然的“好同志”被揭去画皮,沦为受到法律惩处的“阶下囚”,也恰恰是人民群众最开心的时刻。要改变的不是“好同志”和“阶下囚”的两分法,而是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不加设防的空白地带,实质上也就是从风暴式反腐到常态化防腐的制度建设。

近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既然是“必须改变”,也就意味着“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断崖式的两分法,恰恰就是现状。回顾无数次的反腐风暴,也确实可以印证上述的判断。某位官员一旦从主席台上消失,接下去的再次亮相,往往就是落马、双规、受审的报道。于是,台上台下、马上马下,形成了“好同志”与“阶下囚”两个截然对立的群体。如果说这两个群体还有着某种交集的话,那就是台下、马下的所有“阶下囚”,都曾经是台上、马上的“好同志”。

反腐是众望所归,看到曾经在台上道貌岸然的“好同志”被揭去画皮,沦为受到法律惩处的“阶下囚”,也恰恰是人民群众最开心的时刻。那么,王岐山所指“必须改变”的究竟是什么?是要弱化甚至停止把腐败分子变成“阶下囚”的反腐斗争?还是未来的反腐斗争可能网开一面,让部分腐败分子继续留在干部队伍中,而不沦为“阶下囚”?

按照十八大以来雷霆万钧的反腐之势,新一届党中央显然已经将腐败视为威胁国家未来的心腹之患,因此痛下反腐之决心。沿此逻辑,反腐斗争既不可能弱化,更不可能停止,于是以上的猜测显然都不太成立。

那么,“必须改变”的究竟是什么?在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两分法之外,党员干部还能以怎样的身份、状态从事工作?在“好同志”落马沦为“阶下囚”之前,还可能得到哪些批评、警醒、拯救?

对上述问题,王岐山在其调研讲话中都给出了相应的答案。按照王岐山所言,从严治党包括但绝不仅限于反腐败,而是要落实执行好“四种形态”,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也就是说,想要建设、保有一支廉洁、高效、可靠的干部队伍,就必须保证大多数干部是“好同志”,而沦为阶下囚的腐化堕落分子,只能是干部队伍中的极少数。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将反腐、防腐措施前置,以批评和自我批评、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等配套措施,构成从轻到重、从常态预防到非常态惩处的层层设防,以保证党员干部的每一步发展都受到严格监督,时刻受到制约、规劝,以使其尽可能沿着正确轨道前行而轻易不能出轨。反之,如果某位“好同志”从最初的蜕变就无人干涉,到最终蜕化成一只有毒的彩蝶时,却再也逃不脱被扑杀的命运。

事实上,以往反腐斗争的最大教训和反腐风暴留给人们的最大困惑就是,大批老虎、苍蝇沦为阶下囚固然大快人心,但腐败官员如此前腐后继、层出不穷,普通百姓振奋之余却也不免冷汗淋漓:一个干部从科级、处级,成长到地级、省级、部级,其高昂培养成本皆出自纳税人血汗,到头来却作为“大老虎”而沦为阶下囚;查他、审他、判他、关他,又要花费巨额费用,仍然出自纳税人血汗。纳税人耗去双份血汗,却只得到一点看贪官落马的痛快,其成本委实太过高昂了一点。何况每一位贪官的“成长”足迹之下,往往都是对百姓的摧折和践踏,即使关他一生,也无法补偿百姓损失之一二。

因此,要改变的不是“好同志”和“阶下囚”的两分法,而是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不加设防的空白地带,实质上也就是从风暴式反腐到常态化防腐的制度建设。如能实现,人民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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