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11.10.2016  16:37

粤教思办函〔2016〕55号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分课程举办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骨干教师示范带动全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能力的提升。

二、培训班次

分课程安排6期培训班,具体如下: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骨干教师培训班;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本科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专科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骨干教师培训班;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本科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专科院校)骨干教师培训班;

三、培训要求

(一)各期次培训班承办单位、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联系方式等事项详见《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安排表》(附件1),请各高校据此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10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报送至各期次培训班承办单位,并督促各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各高校要发挥参训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做好本校全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

(三)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514号)规定,广州以外地区参训人员食宿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广州地区参训人员食宿自理,符合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的,回本单位报销。

有关培训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陈琦020-37628572)或各培训承办单位联系。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doc

      1.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安排表

      2.201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