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儿童案件频发引反思 斩断校园“淫手”需立法严惩

26.07.2014  18:56

  农村偏远地区女童遭遇性侵事件已被曝光多起。7月5日,媒体又爆出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烂泥沟小学教师吴某性侵8名女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反思:校园性侵案为何频发?我们又该如何预防校园性侵,让孩子远离伤害?本期话题就此展开讨论。

  ●见习记者  刘晓娟    实习生  叶佳帆

  1 网友观点:

  @刘达标:校方要完善教师行业准入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在校老师的监管。同时,要对学生开展性教育和预防性侵害宣教活动,让广大学生掌握应对性侵的基本方法,提升自保防卫能力。

  @铁军-老广:家长要教孩子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方法,对受侵犯的事实及时报告家长。

  @dbfln: 开设系统的性教育课程,并将性侵防范教育纳入其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通过开设校园法律讲座、邀请女性司法人员讲解安全知识等形式,告知青少年不伤害别人,同时保护自己远离危险和伤害。

  @xwxwq2000:学校和家长要改变“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想,在事件发生后注意保存证据,及时报警并上报主管部门;注重保护受侵害学生的隐私。

  2 市民看法:提高警惕,引导孩子自我保护

  已是一个10岁女儿的母亲张女士向来注重孩子的多方面教育。在采访中,她分享了自己的经验:“虽然校园性侵案较多,但我不会强化校园恐怖,也不会特意正经地说教,因为孩子未必会听,通常是看到类似新闻时才会旁敲侧击。”她告诉记者,有一回女儿膝盖受伤,老师用手帕帮她包扎,第二天还手帕给老师的时候,她就提醒女儿尽量不要独自去归还,可以找同学作伴,或者在人多的地方约老师出来再归还。

  但据记者了解,更多的家长依然坚守传统的观念,避忌与孩子讲授关于性方面的知识,甚至有部分家长听到校园性侵案件时,还表现出闻所未闻的惊讶反映,更难以谈及如何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的问题。一位陈姓母亲告诉记者:“一方面孩子还小,跟孩子讲似乎太早,也未必接受得了,另一方面家长有点不好意思,不知如何开口,所以很少跟孩子讲性方面的知识。”

  3 专家观点:严惩性侵儿童需立法跟进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南芳律师认为,校园性侵案件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学校与家长对学生性方面的生理知识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等相关性教育不够重视与到位,使学生缺乏保护自我的能力;另一方面,教师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品行缺乏监管。

  南律师指出,要使校园性侵犯案减少甚至不再发生,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未成年群体,提高性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她从立法角度提出,“为全面保护儿童的权益,可考虑设立单独的性侵儿童罪,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嫖宿幼女及之前立法未涉及的强奸男童等全部纳入,为严惩与不满14周岁的儿童发生性关系,量刑的起点可高于普通强奸罪的3年,定为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