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

17.04.2017  17:19

4月17日上午,省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省社贯彻落实具体举措。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主持会议,省社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副巡视员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希望广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广东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完全符合广东实际,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广东的展开和具体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供销社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领会“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精神实质,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供销社改革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学习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和要求,及时组织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学习批示精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联系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认真总结谋划,突出重点,完善举措,狠抓落实,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为全省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