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来粤开展《质量促进法》立法调研

02.09.2016  16:04

  近年来,质量促进立法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共收到制定质量促进法的议案、提案和建议21份。为做好质量促进立法研究工作,8月29日至9月2日,总局法规司副巡视员薛国芹、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主任钟真真来粤开展《质量促进法》立法调研。

  在我局组织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国盛简要介绍了我局近年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改革的主要成果,重点阐述了新颁布实施的《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中体现的“电梯使用安全首负责任”等改革理念以及局党组提出的“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监管体系”的产品质量监管改革思路。

  薛国芹表示,以质量为立足点,制定一部高质量的《质量促进法》,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制体系尤为重要。此次赴广东开展《质量促进法》立法调研,就是为接下来正式启动《质量促进法》立法程序做好前期的准备。

  调研组通过现场座谈、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广东质量促进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困惑以及相关建议,取得了调研的预期效果。

               (政策法规处 李铮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