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处罚“因自身不努力”亚洲杯落选国脚

29.12.2014  18:24

  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28日对冯潇霆和李学鹏两名落选亚洲杯23人大名单的球员分别罚款20万元。

  记者从俱乐部获悉,上述处罚是根据“恒大国脚八项规定”的第二项做出的。在恒大俱乐部2013年7月出台的这项“规定”中,第二项的内容是:“凡恒大球员入选每期国家队集训名单,集团予以每人每次10万元的荣誉奖;凡上期入选而因自身不努力本期落选的恒大球员,集团处以每人一次性20万元的处罚。”

  同样落选亚洲杯大名单的赵旭日并没有受到处罚,冯潇霆和李学鹏两人受到处罚,可能是被俱乐部界定为“因自身不努力落选”。

2019全国象棋男子甲级联赛在惠州大亚湾举行
  2019全国象棋男子甲级联赛5月26日在广东惠体育局
梅州大胆实践打造“足球特区”
  广东梅州是我国著名的“足球之乡”,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