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罚单”合计达5.3亿元 公司或将面临亏损

07.09.2015  14:14
重罚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规范市场不可缺少的。没收同花顺违法所得217.70万元,并处以653.10万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

原标题: “恒生罚单”合计达5.3亿元 公司或将面临亏损

  违法成本低是A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重罚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规范市场不可缺少的。《证券法》的修订应考虑大幅提高处罚力度,让违法行为的始作俑者付出惨痛代价。

  张炜

  近日,证监会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三家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3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证监会认定,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三家公司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285.24万元,并处以39855.72万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1598.79万元,并处以4796.37万元罚款;对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违法所得217.70万元,并处以653.10万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

  上述三家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导致场外配资风险给A股市场带来较大负面冲击,严重损害了投资者权益。证监会的处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拟处罚金额来看,三家公司均将被处以“没一罚三”。恒生公司违法所得最多,被罚没的金额也最高,合计达5.3亿元。被证监会处罚的这家恒生公司,是沪市上市的恒生电子的控股子公司。市场分析认为,恒生电子今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1105.76万元,此次被罚没金额远超过其上半年净利润,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亏损。

  从罚款的倍数来看,证监会此次处罚较为严厉,而以往重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常见“没一罚一”或“没一罚二”。证监会2013年对万福生科案中保荐机构的处罚,堪称打击A股欺诈上市案的史上最重,但只是由“没一罚一”升格为“没一罚二”。再看A股最大 “老鼠仓”案的法院一审和二审判决,均对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处以“没一罚一”。虽然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与欺诈上市、“老鼠仓”等不是同一类型违法行为,但这些违法行为均性质恶劣,带给市场较大危害,罚款倍数大反映出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升级。

  从证监会拟对三家公司高管的处罚来看,其中,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将被顶格处罚。不过,对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给予30万元罚款,很难说真正具有顶格处罚的威力。现行《证券法》对单位大多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及最高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对个人的经济处罚则大多以30万元为上限。例如,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单位从事内幕交易、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等违法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为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投资者看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往往是违法行为的始作俑者,对其警告并给予30万元的顶格处罚如同隔靴抓痒。

  违法成本低是A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恒生公司违法所得高达13285.24万元,董事长却只是将被罚区区30万元,相当于其个人年收入的近20%。透过恒生公司与董事长罚款金额的差异,以及恒生公司违法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不难看到现行《证券法》打击违法责任人员的力度有限。或许正因为受30万元罚款上限的制约,考虑到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差异,同花顺相关负责人仅被罚10万元和5万元。

  重罚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规范市场不可缺少的。《证券法》的修订应考虑大幅提高处罚力度,让违法行为的始作俑者付出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