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女恶意透支5万元欲逃被铁警抓获

19.01.2016  01:04

  中新网惠州1月18日电(张中铃 刘梅芬)笔者18日从惠州铁路公安处获悉,梅州市一60岁妇女林某因做生意失败债台高筑,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5万元后,又欠下高额滞纳金,欲前往深圳躲藏,不料在火车上被铁路警方查获。

  1月17日16时50分许,由梅州开往广州东的T8381次列车正运行在兴宁至龙川区间,惠州铁路公安处民警在3号车厢开展巡逻时,在与12号座位上的一名老年妇女目光相对时,发现其神情紧张,瑟瑟发抖。民警心生疑窦,便依法对其进行盘查。经查验身份证,民警发现林某是一名被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于是带领2名女工作人员将其控制。

  据悉,现年60岁的林某原是梅州市某单位的财会人员,5年前退休后,经朋友介绍做起了化妆品经营生意。由于林某缺乏对市场的了解而经营不善,欠下了几万元的外债。为了支撑下去,林某只好向亲友借钱,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艰难维持。面对前来讨债的亲友,林某遂用之前办理的几张信用卡透支套取现金5万余元用于还债,还款期限到了,林某无法向银行还款填补窟窿,渐渐产生了利息及滞纳金2万余元,无力偿还的林某更换了手机号码。银行方面因无法找到林某,便选择了报警。林某担心在梅州生活早晚会被银行找到,无法脱身,便想到深圳亲戚家躲避。不料一上火车不久,面对威严的警察,心虚的林某吓得浑身发抖,露出了马脚。目前,林某对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事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有许多人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享受了刷卡、购物打折优惠、透支消费等方便,但也存在透支消费,拖欠还款,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况。警方提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万元以上,可立案追诉。而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即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办理信用卡后,应按法律规定使用,定期按时还款,切勿以身试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