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女子患重型地中海贫血病 其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01.12.2014  23:19

  中新网珠海12月1日电 (陈彦儒 姬鸿雁 谭炜杰)得知妻子被查出患β重型地中海贫血病,丈夫一纸诉讼起诉离婚,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1日向媒体通报,该院判决驳回原告黎先生离婚诉讼请求。

  黎先生与吴女士于1997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后一见钟情,同年11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下一女。2013年8月黎先生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吴女士的婚姻关系。随后黎先生以自行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案件没有开庭,法院裁定准予撤诉。2014年7月,黎先生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准许其离婚。是什么原因让原告黎先生两次诉诸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呢?

  “我跟妻子认识后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黎先生在起诉状指责妻子不关心自己,不孝顺老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法庭上,吴女士望着公堂上的丈夫,眼神愈发暗淡,“你真的要抛弃我吗?”吴女士轻声问道:“我不同意离婚。我们两个自结婚以来,同风雨,共患难,一起携手走过了十七年……”看着丈夫,吴女士眼泪汩汩。

  “法官,我不同意离婚,我和丈夫并不存在感情破裂问题,”吴女士转过头看着法官,一口气回忆了11件往事证明对黎先生以及对他家人的关心和关爱。

  斗门法院审理认为,黎先生和吴女士结婚至今已经十七年,吴女士在庭上历数结婚多年来对黎先生及其父亲的种种关怀和照顾的事由,黎先生并不否认,可见黎先生所诉称的离婚理由不成立,亦可见吴女士对丈夫和家庭的感情至深,吴女士现患重度地中海贫血,正需要夫妻双方同甘共苦,共同面对困难和疾病,携手渡过难关。黎先生此时诉请离婚,有悖于公序良俗,亦违反中国婚姻法关于夫妻相互扶养的有关规定。故认定黎先生和吴女士的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一审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

  据悉,判决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