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房子“看病钱”别成了糊涂账
24.06.2014 12:54
本文来源: Ndgd.Oeeee.Com
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 近日新版《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并施行,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可以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的八种情形,更加便于住房维修资金的使用。不过,关于维修资金,大家到底了解多少呢?
南方都市报联合大粤网、西子论坛发起调查,数据结论的主题是:完全不了解!七成以上的受访者不了解住房维修资金的用途,八成以上受访者不了解如何查询住房维修资金。
[话你知]住房维修资金,房子的“看病钱”
住房维修资金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按照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用。其中,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七成受访者不了解其用途
据南都记者了解,从2008年4月1日起,惠州购房者必须在办理《房地产权证》之前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尽管概念出现的时间比较早,而且对用途规定的也比较详尽,而调查问卷显示的结果却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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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14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