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结合办案实际把好司法规范一线关口

04.06.2015  14:29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司法规范整改模式,把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搭建“两个平台”,健全“三项机制”,引导干警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

  该院着力加强软件和硬件“两个平台”建设,以科技保障推动规范司法。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惠城区检察院软件运行管理建设的重点,目的是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监控。该院认真听取来访律师对查阅案卷、办案程序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台账,及时分析汇总。对各业务部门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通过口头通知承办人、集中反馈办案部门、发函敦促纠正等措施,要求各部门立行立改,严格依法履职。

  硬件设施设备建设方面,该院以规范司法警察管理为突破口,加大办案安全保障和司法办案监督力度,着力建设警务公开图片展示栏、法警训练场等,并为法警配备了3台现场执法记录仪,为办案安全提供警务保障,确保法警守纪律、讲规矩、严履职。

  同时,惠城区检察院健全业务考评、案件评查、检委会审查“三项机制”,以制度化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该院以业务考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座谈会,切实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增强内部监督管理合力。以案件评查机制提高案件质量,严格对照重点整治的8个方面内容,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填写《案件自查情况登记表》,以初步查摆出的问题为线索,追根溯源,保证发现问题不留死角,剖析原因没有保留,整改问题抓实见效。以检委会审查机制倒逼规范司法,在审议各部门拟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拟上会案件的审结报告、内部审批文书格式、用语规范等问题严格把关。针对个别案件在批准逮捕后、审查起诉时出现证据存疑的情况,编制《检察委员会案件讨论顺序安排表》,逐一列明议案或事项名称、提请讨论决定问题、提请讨论案件承办人等情况,一并呈送检委会委员审查,倒逼侦监部门严把审查逮捕关卡,保证案件质量。

  此外,该院还通过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群众信箱等受理群众对检察机关不规范司法行为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共同促进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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