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男子因涉情杀案被起诉

19.07.2015  16:03

  广东新闻网惠州7月17日电 (严初 卢思莹)笔者17日从惠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16日公开审理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熊某因涉情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熊某系有妇之夫,他与彭某英两年多前私奔到惠州开始同居生活,租住在惠州市惠城区某公馆。熊某的收入无法满足彭某英的花销,两人会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2014年10月20日傍晚,两人再次发生争吵,熊某认为彭某英欺骗自己的感情和钱财,拿刀往彭某英的胸部捅了三刀,并抱彭某英躺到床上为其盖好被子,因熊某有与彭某英一起死的想法,熊某反锁了房门,朝自己腹部捅了一刀,盖好被子一起躺在床上。

  当天19时许,熊某摸到床边有彭某英的手机,就打电话给彭某英的朋友熊某秀称自己将彭某英杀害,要求其报警。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会同医护人员将熊某送往医院救治,医护人员现场判断彭某英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死者彭某英系被单刃锐器刺穿胸部致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

  庭审中,被告人熊某辩称是被害人先捅自己腹部一刀,在抢刀过程中,才捅了被害人胸部三刀,并且以自己当时住院头脑不清楚为由否认第一次所作口供。熊某辩护人则认为,在案发过程中,熊某并不是抱有致死目的,是故意伤害,且主动报警,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理,给熊某改过的机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