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两会”收到建议提案366件 若代表委员不满结果要重办

22.03.2016  23:30

 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欢)2016年惠州市“两会”已于上月底闭幕。3月22日,记者从惠州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截至3月15日,惠州市政府收到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56件,收到市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政协提案210件。

  无故延误认领影响办理将被通报批评

 据介绍,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分办,确定主办和会办单位,通过“惠州市建议提案网络办理系统”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登陆该系统签收受理。

 惠州市府办方面表示,承办单位如有不同交办意见可申请退办或改办,但必须说明充分理由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在接收交办件7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该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将视情进行研究,再次交办。再次交办后,不再接受退办或改办。对无故延误签收时限以致影响办理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6月30日前须书面答复代表委员

 惠州市府办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开展办理工作。会办单位应在接收建议提案后2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必须在6月30日前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个别在规定期限内办复确有困难的,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交办单位,并向领衔建议人和提案人说明情况,最迟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最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惠州市府办还强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在两个月内重新办理,再次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新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面沟通,虚心听取意见。

 办理进展要及时录入 办理结果要依法公开

 惠州市府办提出,承办单位按统一规范格式行文,并根据办理进度情况在文内加注标记。同时,应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商沟通记录、建议提案答复、会办意见等及时录入“惠州市建议提案网络办理系统”,以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交办单位在线了解办理情况。

 根据规定,办理结果要依法公开。惠州市府办要求,办理工作完成后,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公开有关办理结果。对办得实、有说服力的办理答复要摘要或全文公开,并做好相应的解读和宣传,增加办理工作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