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与市妇联、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引入社工力量参与未成年犯帮扶教育工作

25.07.2014  12:42
 

惠州中院与市妇联、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引入社工力量参与未成年犯帮扶教育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创新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制度,落实庭前调查、回访帮教、档案创建等制度,惠州中院与市妇联、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签订了《惠州市边缘少年个人及家庭援助计划》协议书,全面启动边缘少年个人及家庭援助计划项目。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援助经费项目。 惠州市边缘少年个人及家庭支援计划项目由市中院设计,市妇联负责项目经费及项目策划统筹、协调、监督和评估,援助计划项目则委托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援助计划具体项目要求,对未成年人案件落实 “庭前调查”、“判后回访”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协助庭前调查,建立成长档案。 根据计划,对于惠州中院刑二庭和惠城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拟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的案件,惠州市惠民社工服务中心将根据委托,通过了解该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环境、行为习惯、家庭背景、犯罪原因等信息,作出详细调查报告,建立成长档案,并作为法院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作出裁判的依据。

三是协助判后回访,落实辅导帮教。 针对援助对象,惠州市惠民社工服务中心将根据委托派员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并到该未成年人家里、学校、工作地或所在地派出所等了解其思想状态、表现情况,建立回访档案,跟踪未成年人判后动态,在回访中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帮教和心理疏导,消除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自卑、恐慌、自暴自弃的心理,努力帮助边缘少年及其家庭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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