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事业单位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
2017年底前,惠州的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这是惠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坚决守住的“两条底线”。13日,市编办主任温小林做客“惠民在线”论坛,围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编制管理常态化监督控编减编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有哪些是明令禁止的?温小林称,机构编制管理非常严格,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不准”:一是不准超编进人;二是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三是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四是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五是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市编办如何控制编制?针对网友的疑问,温小林称,市编办必须坚持守住“两条底线”,即在2017年底前,坚决守住“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
市编办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调整机构编制需求。“也就是说,向改革要编制。”
市编办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向重大民生保障等公益事业和基层一线倾斜;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和审计等部门对控编减编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管。
简政放权将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今年惠州公布了“三张清单”,其中包括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温小林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可以称为“9+X”。
温小林表示,日前市政府发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就是行政审批事项。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惠州着力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做“减法”,大幅简政放权,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132项,并公布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74项,与2013年晒出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相比,压减率达43%。与网上其他省市公布的清单对比,惠州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对较少。目前,惠州已经实现市级自行设置审批事项为零。
惠州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改革进程中还存在难点和梗阻。温小林表示,惠州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组合拳”,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购买服务建立“养事不养人”行政服务模式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如有新增职能和工作任务,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有网友关心如何操作。温小林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打破“养人办事”的传统行政服务模式,培育公共服务市场,减少政府开支,节约行政成本的有力举措。
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核心内容是解决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该不该给”“给多少”“怎么给”的问题,建立“养事不养人”的行政服务模式。
首先是“该不该给”。用人单位因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条件受限,但职能任务确有增加或后勤服务人员数出现空缺时,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条件的,可申请政府购买服务岗位。
其次是“给多少”。有定编标准的,参照相关定编标准审核;无定编标准的,参考相关行业定岗定员标准,并结合用工单位增加的实际工作任务量审核;没有相关定编标准和行业定岗定员标准的,根据用工单位增加的实际工作任务量审核购买服务人员额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用工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10%。
最后是“怎么给”。用人单位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申请后,市编办将进行调研,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提交由编办、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再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对于网友关注的“吃空饷”行为,温小林称,市编办已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严查“吃空饷”的行为。
温小林提到,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就是“吃空饷”行为。一是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等;二是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三是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四是长期事假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五是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六是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罗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