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全市行政村 全面实现绿化美化

17.03.2015  16:21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欢 通讯员/府信)惠州将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同时还将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16日召开的十一届9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文件,到2017年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实现绿化美化。

  根据《惠州市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惠州将积极实施公园下乡和整体推进村庄绿化工程,推动“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到2017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会议强调,要科学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管兼顾,强化管护,确保工作实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惠州将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质达标管理相结合、市财政纵向补偿和县(区)财政横向支付相结合、达标改善补偿和超标恶化扣缴相结合等“三个相结合”机制,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

  同时获得审议通过的还有《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特色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抓紧制订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免费体检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根据该意见,要建立对民办学校的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打造一批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同时,要不断健全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鼓励开发特色课程,并推动民办教育开放合作,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