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土地平整伴生非法石场 链条各环均发财

26.07.2015  19:12
原标题:惠州大亚湾土地平整伴生非法石场链条各环均发财

山体被用炸药爆破

非法石料生产线,目前已经停产

现场的指示牌

国土部门从未向螺岭片区发过采矿许可证,这里却屡屡有违法石场和石料加工厂被投诉被关停,被质疑傍着“土地平整项目”非法采石谋利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称惠州市大亚湾螺岭周边有人炸山采石,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经营碎石场,并表示这些现象长期存在。

对于此事,当地业内人士质疑为非法采矿。大亚湾资源国土局表示,螺岭周边属于大亚湾的土地平整项目,对于其炸山采石行为,尚不能确定为非法采矿,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该局强调,炸山开采来的石头,可以用于填这块土地不平的地方,但不能私自拿去买卖。

大小山头都被挖 违法碎石场不少

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了惠州市大亚湾螺岭周边,看到在周边大大小小的山头上,总有一两台挖掘机正在工作,大部分的山头都有被挖掘过的痕迹。其中,螺岭背的山头被开采得尤为明显,远远看去,整座山的中间已然被掏空,呈一个圆形状,有些被挖得比较深的地方已经形成了一个个小池塘,一台抽水机正在池塘里抽水。山体上,裸露的岩石特别醒目,大大小小的石料遍布在地上,被开采山体的入口处还存留着三块写着“爆破区域,闲人免进”的牌子,其中一块已经倒在地上,另外两块牌上缠绕着红色的警戒线。

随后,记者来到了被市民投诉“长期占用国有土地非法经营”的碎石场,看到该场共有6条生产线,目前生产线都已停止生产,但在山坡上仍存放着几堆石料。

我们这里没有放炮炸山,放炮炸山的是附近的山头,不是这里”,该碎石场的负责人黄老板表示,自己的石料是从其他地方买回来进行加工的,而加工后的碎石则卖给隔壁的华冠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公司”),自己的碎石场今年年初开始营业。记者了解到,碎石厂几乎是与隔壁的华冠公司同时开始营业的。

黄老板承认自己的碎石场是违法经营,并表示附近有很多家类似的碎石场,此前有4家已被责令停业整改,而有的还在继续经营。自己则是上星期被城管局执法队责令停止经营并要求拆除的。黄老板表示,自己的碎石生产线正在拆除,目前已经拆了一条生产线,近来因为下雨拆除工作暂停了。

用土地平整废物 链条各环均发财

记者与黄老板交谈期间,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凑过来说,“我是拉石料卖给碎石场的,得知碎石场停产便过来催债”。该男子强调,这边有许多块地属于“土地平整项目”,平整土地时会有许多石料,开采石料只是“废物利用”。

与碎石场“毗邻而居”的华冠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一直强调:“这里没有放炮炸山采石,不存在放炮,放炮是另外一座山”。记者发现华冠公司与碎石场相隔不到5米,记者问碎石场是否属于华冠公司所有时,该负责人表示,碎石场不是华冠的,华冠公司只是从碎石厂购买碎石用来生产混凝土而已,隔壁碎石场停止运营后,只能从附近一家合法碎石场高价采购石料了。

当地采石业内人士张先生透露,与正规石场相比,混凝土制品公司从非法石场采购石料,一般情况下每个月能够省下几十万元,多的能省超过百万元,这还不包括从非法石场采购事逃掉的税收。

此外,张先生表示,国家对矿产资源控制非常严格,仅仅申请一个采矿许可证就需要经过一系列申请和评估程序,正规公司须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来筹备,申请采矿许可证后还需要交国家资源费及缴纳工商税收等费用。

从未发采矿许可 违法石料场难绝

记者来到大亚湾国土资源局,反映市民的投诉以及记者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刘主任再三明确表示:大亚湾螺岭片区没有采石场,国土资源局从未向螺岭片区发过采矿许可证。

对于炸山采石一事,刘主任告诉记者,大概是今年6月份的时候,国土资源局收到绿色通道办转来《群众投诉螺岭周边工地实施爆破造成房屋破裂》要求维修和补偿的信件,经调查,发现螺岭周边没有设置采矿权,他表示炸药属于公安局的管理范畴,于是发函建议公安局对周边工地实施爆破的相关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碎石场为什么能够违法经营7个月?刘主任表示,碎石场仅仅是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和加工石料,已经对该碎石场立案调查了,但国土局没有强制拆除权,上个月左右该案已移交法院,并督促要求强制拆除,后法院退回来称材料不齐,23日国土局已经准备好材料再次提交到了法院。

记者查询了解到,华冠公司曾在2014年5月建设砂石料加工厂经营生产时,超面积占用18781平方米国有土地。除了华冠公司,两名叫做“黄某双”和“黄某平”的人士于2014年5月左右,擅自占用国有土地6811平方米建设经营石料加工厂;另一名叫何某振的人,于2013年12月左右,擅自占用土地7197平方米;此外,2014年5月,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租赁给他人经营石料加工生产,占用土地47757平方米。事实上,除了华冠公司,其他三例占用国家土地的非法石料加工厂在去年底已经关闭作业。

对于此事,大亚湾警方表示,经核查,目前大亚湾进港路共有大亚湾螺岭圆墩土地平整工程、惠澳大道边线山头场工程两个爆破项目。两项工程的爆破作业均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严格审查、依法出具审批许可。同时,根据惠州中安振动测试有限公司对两项爆破项目的检测报告数据结果显示,爆破震动不会造成对周边建筑物损害影响。该路段的上述两个爆破项目均不存在非法爆破的情况。(陈骁鹏 黄嘉祥)

土地平整 炸山可以 采石出售 则属违法

大亚湾国土资源局表示,是否非法采矿仍需多方查证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许多项目正如火如荼在建设中,其土地上遍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山体需要进行土地平整,但是在土地平整时没有采矿许可证,是否可以进行炸山采石呢?这些地方进行的炸山采石是否属于非法采矿呢?

对此,大亚湾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刘主任表示,大亚湾有许多项目在进行土地平整,螺岭背周边炸山采石的土地是属于哪一家公司的土地平整项目,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于这种炸山采石行为是否是非法采矿,刘主任表示,土地平整项目中的土地,可以在一定的标准下进行平整,如果爆破是合法的话就可以进行,至于开采来的石头,可以把石头用于填这块土地不平的地方,但不能私自拿去买卖,目前尚不能确定螺岭背周边炸山所采得的石头是否拿去卖了,若查实有人私自拿去卖了,则属于非法买卖,将会依法处理,目前,还无法界定其炸山采石行为是非法采矿,仍需要多方查证。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根据此规定,土地平整项目中山上的矿产资源仍属于国家所有,如果螺岭背周边的炸山采石没有采矿权,也没有国土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那么,开采得来的石矿不属于土地平整项目所属公司所有。(陈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