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会化解“鸿桥欠薪劳资纠纷”经验分享

10.11.2015  11:30
  10月30日,本报报道了惠州市、区、街道三级工会现场调处鸿桥服装工业有限公司欠薪劳资纠纷的整个过程(详见第10版)。日前,记者再次采访了惠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曾红艳和惠城区总工会副主席邓小明,对惠州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模式进行了探讨和总结。

反馈:惠州三级工会获赞  “做得非常到位

惠州三级工会合力化解“鸿桥欠薪劳资纠纷”的报道刊出后,有不少职工、网友、工会干部为惠州工会的表现连连点赞。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赞称:“在整个纠纷处理过程中,惠州市、区、街道三级工会干部做到了热心、真心、耐心、用心,帮助职工解决了企业欠薪问题。

许平坚告诉记者,省总工会印发的《广东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工作制度》,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处置,明确了几个工作要点:一是表明工会立场;二是安抚职工情绪;三是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在“鸿桥欠薪劳资纠纷”调处过程中,惠城区总工会副主席邓小明在现场处置时第一时间表明身份和立场,听取职工意见,劝导职工理性维权;惠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曾红艳贴近职工,耐心安抚职工情绪,并及时与当地党政沟通协调,用企业的退税款解决职工欠薪,迅速有效地化解欠薪纠纷。“还有一个关键环节,市、区两级工会及时指派工会律师团律师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使这起纠纷的处置进入法律程序,让职工被欠的工资款可以依法优先支付。”许平坚点评称,纠纷事件“惠州三级工会在协调化解鸿桥公司欠薪案中,做得非常到位,维护了职工的权益,赢得了职工的信任。

在河源某大型能源清洁公司工作的小刘看到报道后给记者留言,称赞惠州工会是“真正为工人服务”,“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做了实事”。还有来自惠州的律师给记者发信息称“非常乐意提供法律援助”。

经验:工会维权应借鉴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

结合“鸿桥欠薪劳资纠纷”和自己曾经协调处理过的同类案件,曾红艳分别从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和程序等几个方面,向记者介绍了惠州工会在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时的主要思路和工作经验。

曾红艳说,工会工作者在调处劳资纠纷时,首先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要将维权和维稳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职工群众理性维权、科学维权、有效维权。”其次,要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服务职工两项工作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好工会服务职工的平台,在帮其维权的同时进行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及再就业服务等,“维权和服务都要第一时间进行摸排、核实,这有利于增强工会与职工之间的互信度。

另外,在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中,还需要把工会的维权与社会工作结合起来,借鉴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曾红艳认为,社会工作实务通用的六个过程“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与工会处理劳资纠纷的程序是一致的,首先是接案,其次工会要对其进行预估,初步判断工会在其中能够做些什么,能解决什么问题,然后就是计划问题的解决思路,并链接各方资源介入劳资纠纷事件当中,给职工以正确指引。“事后也要对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整理资料存档。”因此,在曾红艳看来,在工会工作中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理念非常有必要,并将使“工会工作大有作为”。“比如在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时有几个工作程序——了解职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对劳资纠纷本身进行预估和判断、有效稳定职工情绪等等,这些程序的顺利展开都需要借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技巧。”“再比如,工会工作者要做到无条件地接纳职工,尊重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对其遵循不批判、不反驳、无条件接纳的基本精神,要理解职工们的情绪,具有同理心,这样职工的情绪才会快速有效平稳下来,才会向工会工作者倾诉自己的诉求和困难。” 

曾红艳认为,在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时,工会工作者常常会扮演多重角色:代表者和维护者、调解员、中介、提供者和支持者、倡导者和教育者、使能者等等,“既要在最初帮助职工选出代表或者代表他们发声,也要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科学引导职工维权,作为使能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自身的作用,并给职工情绪或者物力上的支持和支撑。”这些角色在劳资纠纷处理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且不可或缺的作用。

问题:欠薪类群体性劳资纠纷有“三难

邓小明告诉记者,“鸿桥欠薪劳资纠纷”中152名员工之所以能够快速拿回欠薪,除了党委政府及工会快速介入,处理得当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鸿桥厂本身有足够的资产可以执行。

现在很多工厂的老板似乎很长于‘跑路’,工厂破产没钱的‘跑路’,有钱的也‘跑路’。”邓小明说,今年以来,惠城区介入处理的群体性欠薪劳资纠纷就有5宗。“有一个大型童装加工企业,老板提前把地皮都卖出去了,还有一个港资手袋厂,今年员工过完春节返厂时发现车间里的设备都快被搬完了……”“我觉得员工一定要有足够的警惕性,比如看到有供应商不断上门讨要货款,可能就要注意了。发生欠薪的话,欠一个月不发就需要向劳动部门或工会反映。”邓小明提醒,员工警惕性的提高,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在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时,除了要遵循必须的工作程序和原则之外,工会工作者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性也一定要有保障。“在劳资纠纷现场,职工会问你很多问题,有关工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还有病假工资、高温津贴怎么发的等等,这些问题你得答得上来,还得能够为他们做出清晰的指引,帮他们分析利弊,否则职工对你的信任度就打了折扣。

邓小明告诉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工会在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当中的作用的确得到了各方肯定和认可。不过,单就由欠薪引起的群体性劳资纠纷而言,目前有三大困难是工会也无能为力的。“第一是执行难。工人百分百胜诉了,能拿到的钱也不到应当所得的三成;第二是索偿难。社会上很多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晰,甚至一些公职人员也认为,只要把工资给足工人就可以了。第三是惩戒难。尽管按照法律规定恶意欠薪可以入刑,但在实际执行中,个人所遇到的(恶意欠薪案例)没有一次入刑。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