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农村土地确权今年铺开 明年底基本完成
2014年惠城区整区推进和各县、区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全面铺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上省财政和市财政给予的补助,完成确权工作的县区可以获得10元/亩—18元/亩不等的补助……近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惠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农村土地确权事宜进行了安排。
根据方案,惠州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2014年扩大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2016年基本完成”的总体安排,在2014年惠城区整区推进和各县、区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全面铺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底全市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确权颁证不得向农民收费
市农业局经管科科长蔡卫东介绍,2014年年初开始,惠州选择惠城区作为试点区以及惠阳平潭镇、惠东白盆珠镇、博罗观音阁镇、龙门龙华镇、仲恺陈江街道等10个镇街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目前全市已确权承包农户13633户,面积6万多亩。
接下来要在全市全面铺开土地确权,有何经费支持?方案提出,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省财政已明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有关市县给予10元/亩的补助;市财政对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县、区(除大亚湾开发区外)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给予每亩4元补助;对惠东县、博罗县给予每亩6元补助;对龙门县给予每亩8元补助。
该方案明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惠州将安排市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级宣传、培训工作等。县、区财政要确保本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方案指出,在技术层面要通过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程序,确保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确权技术测绘、材料归档、信息系统完善等工作,保证确权成果合法有效。
有争议土地须先调处后确权
记者从市府办了解到,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前,各县区、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村(社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再具体实施。该方案还提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按照省提出的“不在时间快慢,关键是要彻底”的要求,确实权,颁铁证,不留后遗症。
市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以“确地”为主,既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又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清轻重缓急,对权属清晰的先确权,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政策方面一时把握不准、研究不透的,保持现状,留待后期处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引导、指导,但不能替民作主,更不能篡改民意,粗暴行政。”
“土地问题比较敏感,不能为了片面追求工作的进度,引发新的矛盾。”市农业局经管科科长蔡卫东表示,去年启动试点后,各县区都已经颁发了部分证书。“在试点中发现了不少纠纷矛盾,比如外迁户和外出务工之后土地丢失,土地流转之后界限不清引发争议。”蔡卫东说,对于这些有纠纷矛盾的土地只能先调处,调处得了的进一步确权登记,调处不了的只能先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