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资委开展《民法总则》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近期,根据第二届惠州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工作安排,为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惠州市国资委在市建设集团举办《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受市国资委党工委书记、主任左顺全委托,市国资委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郑卢山主持了培训会议。讲座邀请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择郡专题讲授《民法总则》。
杨择郡律师运用自己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选取大量的司法案例,以深入浅出的讲课方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介绍了《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出台的重要意义,解读了相关内容,并分析了《民法总则》有关规定与国资国企管理工作的关系,为国资国企管理工作中如何遵守、运用民法提供了法律指引。
郑卢山在会上指出,组织《宪法》《民法总则》等专题法律培训,既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也是依法加强国资监管、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工作的紧迫需要。郑卢山就如何强化国企法治建设,提出两点工作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理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将贯彻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具体经营管理中去,明确依法治企是治企之道、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要以推进依法治企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企、法律至上的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处事原则,着力提升全员法律风险意识与法律素养。
二是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依法履职能力。各企业要全面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对企业用工、经营管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切实规避风险;系统干部职工要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始终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做必依法”,实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更上新台阶。
惠州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二、三级企业主要领导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