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局开展“一把手”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
6月30日,惠州市质监局邀请了惠城区及仲恺区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负责人,就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开展“百名局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惠州市质监局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前期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检查情况,通报了一起隐患排除的案例,同时介绍了将要施行的《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及质检总局关于液化石油气充装的最新要求。
惠州市质监局指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有红线意识、底线意识、高压线意识。安全生产离开了“安全”这个“1”,其他一切都是“0”。要求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要学法守法,主动地去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做好特种设备的三落实(机构、人员、制度)、两有证(人员持证、设备合法)、检验、台账、预案及演练等制度。重点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认识要到位。 无论从讲政治的高度,还是从讲利润的角度出发,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贯彻习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指示,以负责任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 二是措施要到位。 企业要利用各种手段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从员工的素质、内部的管理、每天的日常检查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企业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消除隐患。 三是责任要到位。 企业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从每一个管理者到每一个员工,都要细化责任,让每一个人在生产过程中警钟长鸣。 四是应急要到位。 要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及时演练,将事故在未形成之前化解于无形,把隐患的苗头及时消除。
企业的负责人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增强设备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畅所欲言,将企业在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进行了积极介绍,同时对规范这个行业的运作给出了积极的建议。他们表示,将认真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惠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