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总在非公企业开展“妈咪小屋”建设

19.01.2015  13:24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推动落实贯彻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为女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关爱在职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为她们提供一个人性化温馨服务私密、干净、安全的休息场所,为女职工排忧解难的具体行动。

近期,惠州市总工会在女职工人数较为集中的企业作为试点建设“妈咪小屋”,更好地为企业女职工服务。

市总工会下拨每家企业工会一万元的经费补助,用于“妈咪小屋”相关标准建设,内置空调、电冰箱、电视机、饮水机、舒适沙发、床、椅子、台等,为在职女工安然度过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等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成为女职工的“温馨驿站”。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