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制度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10.07.2015  18:27

 

5月19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登文章《群众幸福感来自法治化——广东惠州创新基层治理体系调研报告》。该调研报告赞扬惠州市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注重突出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人本化、源头化、立体化和信息化,初步形成了一套管用有效的基层治理体系,社会和谐程度稳步提高,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

光明日报》重点提到惠州市首创的“法制副主任”制度,指出:过去,法律服务很难延伸到基层,大部分法律从业人员忙于与企业和市民打交道,村民基本无法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惠州探索出的“法制副主任”制度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也适应了农村发展需要。“法制副主任”是惠州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法制副主任”好比催化剂,一点一点唤醒村民的法治意识。以前村里与开发商签合同,村民根本看不懂,只得求助司法所的干部,现在有了“法制副主任”,村民首先就向他们寻求帮助。“法制副主任”制度已在惠州市最基层的村委会、居委会“落地开花”。(惠州市司法局  供稿)

来源: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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