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法治建设获中央及省主流媒体采访团高度评价

01.06.2016  09:00

惠州市法治建设获中央及省主流媒体采访团高度评价——中央及省主流媒体采访团就“法治惠州”主题采访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工作

5月10日-5月13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4家中央及省主流媒体赴惠州市开展“新常态新发展新惠州”主题采访活动,围绕“创新惠州”“生态惠州”“文明惠州”“信用惠州”“法治惠州”五大主题进行。5月12日上午,采访团就“法治惠州”主题采访了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工作。

惠州市司法局局长陈少青介绍,惠州市从2009年开始试点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2011年,惠州市对“法制副主任”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法制副村长”、“法律顾问”的名称统一为“法制副主任”,明确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法制副主任”制度渐趋完善。2012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行“法制副主任”制度。自推行“法制副主任”制度以来,全市“法制副主任”共解答法律咨询约17万次,提供法律意见6671条,审查各类合同5440份,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0854次,修改完善村规民约3820条,调解矛盾纠纷18673宗,提供法律援助3867次。

惠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箫、惠城区江北街道水北社区“法制副主任”杨健华还与采访团就“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特点及“法制副主任”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积极作用进行了交流。

采访团高度评价惠州市法治建设,认为“法制副主任”善于调解纠纷,“法制副主任”制度很新鲜。新华社广东分社主任记者王攀认为,让律师入驻村(居),等于是把法律服务逐步覆盖基层,不仅可以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村民解决纠纷,还能协助规范村规民约,他表示“这一做法很新鲜,接下来会进行深入采访,宣传和推介法治惠州。

采访团一行还参观了惠城区江北街道水北社区法治文化园以及法治宣传栏。

来源:惠州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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