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提升又有新举措

13.05.2015  00:14

为助推全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惠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惠州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方案是在2014年《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奖励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的,进一步明确了惠州市教师学历提升的工作任务,加大了高层次学历提升的激励力度,放宽了补助的条件,扩大了专职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提升的补助范围,并把公办学校聘用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列入补助对象范围。

方案》提出,今年,惠州市将对1952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其中约275名幼儿园、小学教师参加专科,1470名初中教师参加专升本,207名高中、中职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明年,惠州市将对441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其中约7名幼儿园教师参加专科,384名小学、初中教师参加专升本,50名高中、中职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

根据《方案》,2014年1月1日后惠州市参加“211”、“985”工程院校学历提升且专业对口(报读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学科吻合;报读专业与目前教授课程所属专业学科吻合;报读专业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吻合;报读专业与目前从事的岗位工作吻合)的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给予2万元补助。对于2011年9月7日后报读,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教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此方案执行。

方案还规定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为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渠道和优质服务,并提出从2015年起,增加高层次学历教师的招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