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成为广东第八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19.10.2015  18:10
继广州、潮州、肇庆、佛山、梅州、雷州、中山之后,惠州成为广东第八个国家级“名城”。

记者18日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将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继广州、潮州、肇庆、佛山、梅州、雷州、中山之后,惠州成为广东第八个国家级“名城”。

国务院在批复中称:“惠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多元,底蕴深厚,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时要求广东省及惠州市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