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投资项目环评 将通过“正负清单”管理

31.07.2014  19:24
惠州市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将通过“正负清单”管理、精简环评内容等措施实现清单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快捷化。

记者30日从惠州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惠州市环保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日起印发实施。根据《方案》,惠州市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将通过“正负清单”管理、精简环评内容等措施实现清单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快捷化,达到为民便民、提速增效,该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尚属创新。

对项目实行宽进严出

根据《方案》,惠州市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了惠州市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正、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涵盖农林水利、线性工程、社会事业与服务三大类项目,负面清单涵盖重点流域、区域内不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环保准入门槛的项目。

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方案》规定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我们实行即报即批,尽量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朱燕含介绍,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享受简化服务,一是通过下载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可直接在市县(区)环保部门服务窗口进行申报;二是在已开通该网上服务事项的市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网上申报,资料审核无误后,可立即办理许可手续。

对例如正、负面清单项目实施区别对待,对项目实行宽进严出。”朱燕含强调,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在享受审批快捷的同时,还将加强项目建设中、建成后监管。同时,作为一个具有实际操作指引的《方案》,环保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规定动态调整投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正、负面清单。为强化项目环保准入指引,每年将修订发布《惠州市招商选资环保准入指引》,明确禁止、鼓励项目和分区域环保准入要求,从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行业准入和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清晰指导。

未列入“清单”项目简化审批程序

未列入正负面清单项目将体现‘依法依规,能简则简’的原则。”朱燕含介绍,主要包含四类情况。一是入基地项目且符合园区规划及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其环评工作可充分利用原有规划环评资料和结论,在符合规划及其环评审查意见的前提下,项目环评可简化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选址合理合法性及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公众参与和环境管理及监测等内容,重点突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风险评价等内容。这其中经批准的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主要指惠阳鸿海精细化工基地和博罗龙溪电镀基地。

二是市政、交通项目可按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依业主申请内容,分段开展环评工作。

三是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范畴的民生水利项目,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四是《名录》未明确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非环境敏感区项目,可参照同类别项目环评报告最低等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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