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违法经营将被列入“黑名单”

19.10.2015  17:44

  人无信不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是一笔无形财富。导游“卖猪仔”、医生收红包这些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企业欠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记者日前从市信用中心获悉,自2012年9月成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以来,我市以市场信用为基础,全面加强政府、市场、企业、公民诚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第一。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全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在全省率先建立 “一库一网两平台

  记者日前登录信用惠州网看到,企业的登记、备案信息,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经营异常等信息一目了然。市信用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一库一网两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库、信用惠州网、数据归集平台和信息应用平台)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惠州网设置了‘曝光台’、‘行政处罚’、‘不良信息’等栏目,定期对违规经营企业进行曝光。”目前,该系统已发布两期信息采集目录,整合了33个部门的147个数据主题,包含1400个数据项,入库数据量超过4亿条,信息采集量居全省各地级市首位。

  据了解,我市农业、税务、旅游、社会组织、卫计、环保等部门都已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工商、国税、地税、检验检疫、海关、农业等部门则对企业实行A、B、C、D等级分类管理。

  推进重点人群和自然人信用模块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惠州市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点》,我市今年推进重点人群和自然人信用模块建设。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教师、医务人员、导游等14类重点人群为切入点,依法依规汇总整理各部门、各行业个人信用信息,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社会和经济交往等领域提供信息参考。

  据悉,我市将重点征集上述人群能力、处罚、荣誉等方面的信息,在公务员的个人信用档案里,包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这些信用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我们日常遇到的一些失信行为,未到达法律的门槛,而道德约束又无法发挥作用,这时诚信体系建设就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市民吴先生说,我市建立信用档案、制定“黑名单”将对守信者起到激励作用,对失信者有一定约束作用。

  本报记者杨熠 通讯员张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