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名杀人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31.08.2015  12:29

  中新网惠州8月30日电(严初 卢思莹)广东惠州市中级法院28日上午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罪犯韩斌,唐锐2名罪犯宣告核准死刑的裁定。宣告结束后,韩斌,唐锐立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韩斌,贵州省黔西县人,1991年10月出生。200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本案于2012年4月29日被逮捕。惠州中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17日16时许,韩斌独自一人到惠州市惠城区雍某园小区某栋楼顶,被害人李燕书(系雍某园保安)巡逻时见韩斌形迹可疑,遂上前查问,韩斌谎称马上离开,并乘坐电梯至四楼。因李燕书一直跟随在后并用对讲机呼叫同事,韩斌为摆脱便与李燕书拉扯,在拉扯的过程中,韩斌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捅刺李燕书的腹部,致李倒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李燕书系被他人使用单刃锐器(类刀具)刺戳左腹部致腹主大动脉破裂大失血死亡。惠州中院认为,韩斌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韩斌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虽然其犯罪时是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但其释放后不知悔改,在不到一年内再犯罪,主观恶性较大。韩斌没有法定从轻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差,故其要求从轻不予支持。惠州中院依法作出被告人韩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同日,惠州市中级法院还对在惠东县吉隆镇残忍杀害两名女子,重伤一名女子的罪犯唐锐宣告最高人民法院对其犯故意杀人罪及抢劫罪核准死刑的裁定。与罪犯韩斌同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