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意见 四大举措推动内贸流通发展
四大举措推动内贸流通发展——解读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将从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改善营商环境等四个大方面推动内贸流通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速的换挡期,在投资增速高位趋缓的背景下,如何激活消费,成为拉动需求和经济的关键。加快内贸流通发展,将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和改善民生上起到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10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118亿元,同比增长12.1%。统计显示,我国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8.5%,比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比投资的贡献高约7个百分点。
今年“双十一”,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创下单日成交571亿元人民币的全球网购奇迹,网络消费显示了巨大的潜力。
意见提出,在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方面,要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拓展网络消费领域,推进商务领域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要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加强物流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化建设。
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在全国商贸物流工作会上说,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多品种、小批量、高频次”的特点,要求有精确、及时、可靠、安全的物流配送体系与之配套。但当前我国商贸物流发展总体滞后,不适应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需求,甚至成为制约瓶颈。因此建立符合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时代消费需求的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已变得十分迫切,特别是物流的网络布局,网仓的分拣、集散功能和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能力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成败的关键。
意见强调,“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兼并重组商贸企业综合授信额度,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第三方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网络零售从2011年的8019亿元增至2013年的18851亿元,预计2014年将上升至27861亿元。业内预计,各类电商、服务商、货品供应商与零售商的深度合作,将呈现更多体验、社交、生活服务和购物融合为一体的全新商业模式。
意见指出,要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增加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投入,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
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意见强调,要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涉及内贸流通领域审批、备案等行政事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说,近年来,在大众消费领域出现了如淘宝网、大众点评网等网络平台企业。它们通过建立消费者线上交易评价和线下体验线上评价的综合评价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些市场中的信任问题。
商务部将指导各地积极培育和引导市场化平台企业在更多的消费性行业中建立此类信用体系,支持它们优化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推动相关评价信息在各平台之间共享和互认。
意见还鼓励超市、便利店、机场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步伐,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记者王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