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禁招在职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

04.12.2015  10:17
原标题:禁招在职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强调要创新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特点的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明确博士后研究人员定位和设站单位主体地位。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设站单位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进站、考核、评价等,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意见》要求,全面推开分级管理,改进设站和培养方式。逐步健全国家、省(区、市)、设站单位三级管理体制,支持设站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类培养、分类评价。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试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方式改革试点。

  《意见》明确,完善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做好保障工作。自2015年8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