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开启依法治“善”时代
■ 杨兴东
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派捐赠任务或构成犯罪。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捐助手段的多元化,公益捐助领域的问题也变得复杂化。一些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实行诈捐,一些人面对媒体承诺捐款但事后不兑现,凡此种种。从个案来看,有的能在现有法律体系中找到依据,令其付出代价,但没有凸显慈善的法律意义。有的,比如承诺捐款不兑现,在过去没有法律来管,推动公序良俗建设,提升公民慈善信任就无从谈起。于此而言,慈善法的通过,正是希望提供制度设计规范公益捐助,特别是为互联网时代的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专门的法律依据。
专门为慈善立法,可推动公民法治观念在慈善领域的提升。一是,推动问题的解决,也让人看到问题背后的法律条款,理解慈善的法律规范。二是,戴上“紧箍咒”的慈善者或慈善行为,更能激发慈善活力。因为遵纪守法,就是慈善最好的后盾。对被捐者而言,既要知道对方捐了多少钱,也要知道慈善事业的具体运作,通过慈善的透明,凝聚起爱心传递的力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慈善法出台,是让专门的法律管专业的事儿。而如何实现良法善治,仍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是,公益事业治理的方式变化,顺应时代潮流,变管理慈善为规划慈善发展。毕竟,慈善连着人心,重管理而轻引导,很难起到针对社会的规范作用,会陷入一抓就散、一放就乱的僵局。
慈善法出台,治理仍任重道远。当下,重新审视慈善法,可以看到其一些刚性的措施,让人重塑公益信心。但须谨记的还有,我们究竟如何面对慈善法,并以什么样的监督态度迎接它。换言之,在其他慈善制度建设中,如何汲取依法治理的规则,既实现慈善事业的繁荣,又抓好慈善事业的发展。毫无疑问,慈善法出台是一次慈善治理转型的契机,政府可以借此构建新的慈善治理结构,比如扮演好事后监管人的角色,创造好的慈善环境,搭建好的慈善平台,让慈善法在落地中获得法治生命力,也给公民的善心撑起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