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关部门慰问李清家属 送上“梅州好人”荣誉证书

05.07.2014  18:14

  本报讯 9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发文追授李清“梅州好人”荣誉称号。昨日上午,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章新委托,市、梅江区委宣传部及市文明办代表专程前往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探望慰问李清家属,并将“梅州好人”荣誉证书与慰问金送到李清家属手中。

  在李清家中,代表们向李清的母亲和妻子详细询问生活近况与存在困难,表示李清同志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学习榜样,有关部门将积极向省、中央推送李清同志的先进事迹。

  据了解,李清在担任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一心为公,积劳成疾仍带病工作,于今年9月1日不幸去世,年仅45岁。李清担任村支书10余年间,团结带领全村干部群众,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使龙上村摆脱了“贫困村”的帽子,并实现村道硬底化,村民用上自来水,免费享受农村医疗保险。村集体也先后荣获梅州市、梅江区“五好党支部”等多个荣誉称号。其先进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张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