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设40美元“地板价” 专家称属紧急完善措施

14.01.2016  10:36

中新网1月14日电 (能源频道 宋亚芬)伴随我国成品油价的新年首次下调,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也揭开了面纱。新机制规定,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不再下调,不调金额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同时,新机制还简化了成品油的调价操作方式并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有专家认为,在国际油价长期走低,并经历了两次油价暂缓调整之后,发改委这次相当于进行了“紧急完善”。

 新机制终设地板价 专家称属“紧急完善”

新机制调整方面,最为引人关注的是设立了40美元的“地板价”。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对此,中国石油大学教授、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在接受中新网能源频道采访时表示:“其实这一条文在2013年修改完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时候就应该有的,只不过最终没有公布。”

中新网能源频道注意到,在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油价调整的上下限都有清晰的表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董秀成认为,原来2013年最终公布的办法中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而在国际油价长期走低,并经历了两次油价暂缓调整之后,发改委此次相当于进行了紧急完善。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有多重要?

新规还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国务院参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对中新网能源频道表示:“设立准备金是一项很好的举措,也是我们长期建议的。再不设立,以后出现重大变动的时候,我们也容易出现措手不及的情况。”

周大地表示:“石油行业是一个高风险,也可能出现高回报的行业。比如BP出了一次石油事故,现在加起来的赔偿金额可能要达到600亿美元。另外,这次油价变化主要是产油国想通过打价格战来淘汰那些资源条件不太好的生产方的石油。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石油行业风险也很大。”

据周大地介绍,石油风险准备金是很多产油国通用的做法。准备金的设立符合石油行业惯用的手段。但很多国家并不是在低油价的时候通过不降价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而是在油价比较高的时候就开始攒钱了。

而据董秀成介绍,在一些发达国家虽然不存在准备金制度,但是也会采取税收的方式来调节。比如日本和欧洲可以通过消费税的增减实现对油价的调控。

专家:油价太低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

在本次新机制的调整中,最不引人注意的就是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放开和油价调整操作流程的简化。不过,专家认为,这两方面看似不重要,其实恰恰释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下一步应该就要放开价格了。

2015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董秀成表示:“液化石油气本身关注度很低,但是全面放开了。而红头文件具有行政法规的地位。所以,不再下发意义重大。这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下一步油价就要放开了。”

周大地也认为,国家发改委现在对于新机制的一系列调整恰恰是在为进一步放开油价做工作。“我们把市场的价格改成成本加核算的方式本身虽不是市场的方式,但最后的目标是完全放开。”

周大地认为,现在油价已经没有调价的余地。如果现在跟着乱调,最后市场无法调整了,真正该市场化的时候,就偏离市场价格太远了。所以可能也要采取措施保护我们一部分生产能力。“你走的太歪了,市场定价怎么定呢?”

“现在世界上可能只有4、5个国家原油开采成本低于30美元。所以它是一个恶性竞争状态,是一个价格战的状态。如果把价格战的国际油价认为是一个合理的价格,是误导。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国家是很难维持下去的。所以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应对。”

董秀成最后强调:“油品价格太低不利于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油价太低带来的负面效应远远大于正面效应。”(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