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运用巡视成果 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
中新网广州3月9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记者9日获悉,中共广东省委办、广东省政府办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意见》,对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听取十一届广东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一些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下属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人财物方面的廉政风险比较突出,要求省委巡视办牵头研究制定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意见,推动问题解决。去年9月底以来,在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先耀的主持下,广东省委巡视办会同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等职能部门,根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对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及廉政风险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并代广东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意见。
近日,经胡春华同意,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分6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阐述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第二、第三、第四部分为主体部分,围绕严格干部人事管理、严格财务资金管理、严格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3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工作措施;第五部分为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健全内部审计机制、深入开展巡视巡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共享等6个方面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六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从严考评问责提出要求,增强各有关方面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担当。
《意见》强调,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上级监管与内部约束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强化执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解决下属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干部人事管理,选好配强下属单位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严把下属单位人员入口关,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加强和规范干部交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要严格财务资金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资金账户监管,规范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要严格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健全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要运用审计、巡视巡察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下属单位抓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并严肃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意见》强调,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领导和推进落实下属单位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下属单位履职尽责。下属单位要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强化监督责任,突出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将监督延伸至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从严考评问责,探索建立省直部门对下属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