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再次进行机构调整 7成部门从事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达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纪宣报道:广东省纪委再次进行机构调整!昨晚,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十八大之后,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进行第三次内设机构调整。经过整合,省纪委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6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达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一线人员占总编制的近70%,工作力量配备向主业倾斜。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钟世坚接受南粤清风网采访时介绍,这次改革调整变化比较大,概括为“撤销三个,新设三个,重组两个”——撤销了三个内设机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预防腐败室,其中预防腐败室合并到新成立的宣传部。新设立了三个内设机构: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其中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在原来干部监督室的基础上升格而来。重组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加挂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
调整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设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7个职能厅部室和机关党委。
钟世坚介绍,这次机构改革是内部优化调整,不增编制,不是靠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来强化监督,而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
广东成立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筹广东反腐败力量,指挥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
下一步,广东省纪委将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工作,明确不再保留或参与的要坚决退出;继续推动内设机构的调整。今年将集中精力抓好省纪委本身的机构调整,明年再推进到地市纪检监察机关,后年推进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当然,市、县的情况不同于省,如何转,需要务实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