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干部述责述廉须报告24个问题 含子女何地上学

14.11.2014  07:00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在前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基础上,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成都商报记者梳理随《实施细则》一起下发的“述责述廉报告模板”发现,领导干部必须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四大方面、24个具体问题。

   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的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3.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行使财经权的情况。

  4.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

  5.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

   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包括购买时间、车型、品牌、排量、购买价格等情况,有无其他配车,如果超标,是否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包括面积及是否超标;

  3.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情况,包括明确配或没配秘书或工作人员;

  4.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具体项目和金额等;

  5.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来源等;

  6.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包括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数量,包案调处化解群众诉求等情况,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住读”天数。

   廉洁自律情况

  1.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的情况;2.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的情况;3.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4.住房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包括是否多占福利房、是否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否违规自建房等;5.个人和家庭投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投资情况;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单位、职务,或子女在何地上学(留学);7.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如存在,需说明何时移居何地等情况。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