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建十八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中国绿色时报5月20日报道((记者 张兴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公布辽宁楼子山等1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18处新建名单中林业自然保护区有16处。目前,全国共有44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1处。
16处新建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辽宁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省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北极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别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水中华秋沙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省古井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省高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省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银竹老山资源冷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佛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藏自治区麦地卡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四爪陆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伊犁小叶白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余2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陕西省丹凤武关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通知》指出,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按职能分工,林业部门主要负责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森林、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已有超过3500万公顷天然林和约2000万公顷天然湿地,90.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类、65%的高等植物群落在自然保护区内被保存下来。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自然保护区在数量、分布、类型、结构上基本满足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需要,维护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利益,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山青水秀天蓝的美丽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6年,在中科院和原林业部共同倡导和推动下,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等我国第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2016年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60周年。目前,全国共有44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361处。截至2015年年底,林业系统已成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228处,总面积1.2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