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12.03.2015  13:08

  梅州网讯  日前,我市从环保、经信、住建、水务、城管系统和梅江区、梅县区抽调工作人员,到市创模办集中办公,标志着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指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据了解,通过借鉴广州、惠州、肇庆、河源等地先进经验,我市拟用五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创模”。其中,第一阶段为准备、申请阶段;第二阶段为创建阶段,通过优化经济结构、淘汰落实产能、实行节能减排、实施污染整治、提升环境质量等措施,到2016年12月底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要求;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力争2017年底前向环保部申请验收,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去年12月底,《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顺利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接下来,我市将主要从提升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安全入手,投资预算58.54亿元,重点实施“优化经济发展工程”“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5大工程64个重点项目,实现“创模”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练海林  申健  甘宇生)